南京离婚律师-南京离婚律师网

发布日期:2017-12-01 14:03:30 文章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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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离婚律师指出,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7条之规定第2项: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.这是法律对结婚的禁止性规定之一.
南京婚姻律师指出,该规定与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道理一样,都是由于婚姻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和自然属性,必然要受社会和自然规律的制约.婚姻的结果是一个家庭的建立,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,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进行人口再生产,提高人口质量的重担.患麻风病、各种性病、严重肝病、肺病等接触性恶性传染病的人结婚,不仅会传染给对方,还会遗传给后代.患精神病的人,由于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只具有部分行为能力,往往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控制自己的行为,因此,结婚后,不仅有碍于自身的健康,也会影响夫妻和睦、家庭稳定,而且还有可能遗传给后代.患有严重心脏病、肾病等疾病的人结婚,病情会加重,影响自身的健康.若生育还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,从而给家庭造成异常的痛苦.曾有一名患严重心脏病的女青年,医生高速她暂时不能结婚.可她不听医生的劝告,开后门结了婚,结果婚后壬辰引起心脏病发作,医治无效,命归黄泉.因此,为了家庭稳定,为了优生优育,提高人口质量,对民族、对国家、对社会、对后代负责,南京浦东离婚律师依据《婚姻法》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.
南京婚姻家庭律师指出,为了防止患有麻风病或者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人结婚,我国相关规定要求青年男女在结婚前进行婚前健康检查.这一要求是必要的,它可以发现暂时还不宜结婚的疾病,从而及时给予治疗,避免产生更大危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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