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离婚律师-强迫结婚实属违法

发布日期:2017-10-31 21:48:55 文章来源:
强迫结婚实属违法
南京离婚律师指出,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5条之规定,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.这是结婚必须具备的第一要件.
南京婚姻律师指出,我国是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的国家.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,是法律赋予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决定个人婚姻大事的自由.具体体现在结婚上,必然要求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甲乙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.这种具体要求的核心就是把结婚的决定权赋予婚姻当事人.也就是说在法定条件内,结不结婚,和谁结婚,一律由当事人自己决定.这里有三层含义:一是结婚必须是双方自愿,而不是一厢情愿、从而排除了乙方对他方的强迫;二是双方本人自愿,而不是父母或者其他第三者意愿,从而排除了第三者对婚姻的强迫包办;三是双方完全自愿,而不是附加条件的勉强同意,从而排除了其他因素对婚姻的干涉.这三方面的内容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.南京浦东离婚律师指出,只有坚持三方面的统一,才能实现真正的婚姻自由.
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同时提出,婚姻是男女两个人的结合,是两个人的事,而不是某一个人单方的私事,因此,必须以男女双方共同意志的统一,即互爱为前提,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干涉.俗话说:强扭的瓜不甜,捆绑不成夫妻.列宁也曾经说过:爱情是不可强求的......因此结婚必须做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切不可强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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